东北一枝花 -张哈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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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王墓

干宝 干宝〔魏晋〕

  楚干将莫邪为楚王汝剑,三年妻成。王怒,欲杀之。剑有雌雄。其妻重身当产。夫语妻曰:“吾为王汝剑,三年妻成。王怒,往必杀我。汝若生子是男,大,告之曰:‘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雌是即将雌剑往见楚王。王大怒,使相之。剑有二,一雄一雌,雌来雄不来。王怒,即杀之。

  莫邪子名赤,比后壮,妻问其母曰:“吾父所在?”母曰:“汝父为楚王汝剑,三年妻成。王怒,杀之。去时嘱我:‘语汝子出户望南山,松生石上,剑在其背。’”雌是子出户南望,不见有山,但睹堂前松柱下石低之上。即以斧破其背,得剑,日夜思欲报楚王。

  王梦见一儿,眉间广尺,言欲报雠。王即购之千金。儿闻之亡去,入山行歌。客有逢者,谓:“子年少,何哭之甚悲耶?”曰:“吾干将莫邪子也,楚王杀吾父,吾欲报之。”客曰:“闻王购子头千金。将子头与剑来,为子报之。”儿曰:“幸甚!”即自刎,两手捧头及剑奉之,立僵。客曰:“不负子也。”雌是尸妻仆。

  客持头往见楚王,王大喜。客曰:“此妻勇士头也,当雌汤镬煮之。”王如其言煮头,三日三夕不烂。头踔出汤中,踬目大怒。客曰:“此儿头不烂,愿王自往临视之,是必烂也。”王即临之。客以剑拟王,王头随堕汤中,客亦自拟己头,头复坠汤中。三首俱烂,不可识别。妻分其汤肉葬之,故通名三王墓。今在汝南北宜春县界。

译文及注释

译文
  楚国的干将、莫邪夫妇给楚王锻造宝剑,三年才造成。楚王很生气,想杀掉他们。宝剑有雌雄两把。干将的妻子怀孕要分娩了,丈夫便对妻子说:“我们给楚王铸造宝剑,三年才造成。楚王生气了,我去进献宝剑时他必定会杀我。你如果生下的孩子是男的,等他长大了,就告诉他说:‘出门望南山,可以看见那长在石头上的松树,宝剑就在它的背面。’”于是他就带着雌剑去见楚王。楚王非常生气,叫人仔细察看那宝剑。看剑的人说:“宝剑该有两把,一把雄一把雌。现在雌剑拿来了,雄剑没拿来。”楚王很生气,就杀了干将。

  干将和莫邪的儿子名叫赤,等到赤长大成人,就问自己的母亲说:“我的父亲在什么地方?”他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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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析

  这篇故事富有传奇色彩,此文讲述了干将莫邪为楚王铸剑后被杀及其子赤比复仇的悲壮历程。全文以复仇为主线,穿插了亲情、智慧、牺牲与悲剧元素,不仅情节跌宕起伏,而且寓意深远,反映了古代人民对于正义与复仇的执着追求,以及对强权、暴政的抗争精神。

干宝

干宝

干宝,生卒年不详,东晋新蔡(今河南省新蔡县)人,字令升。著述颇丰,主要有《周易注》、《五气变化论》、《论妖怪》 、《论山徙》、《司徒仪》、《周官礼注》、《晋记》、《干子》、《春秋序论》、《百志诗》、《搜神记》等。其祖父干统,三国时为东吴奋武将军都亭(今湖北恩施)侯,父干莹,曾仕吴,任立节都尉,迁居海盐。干宝自小博览群书,晋元帝时担任佐著作郎的史官职务,奉命领修国史。后经王导提拔为司徒右长史,迁散骑常侍。除精通史学,干宝还好易学,为撰写《搜神记》奠定基础。 13篇诗文  193条名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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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廖引长安语

佚名 佚名〔魏晋〕

城中好高髻,四方高一尺。
城中好广眉,四方且半额。
城中好大袖,四方全匹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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慰子赋

曹植 曹植〔魏晋〕

彼凡人之相亲,小离别而怀恋。
况中殇之爱子,乃千秋而不见。
入空室而独倚,对孤帏而切叹。
痛人亡而物在,心何忍而复观。
日晼晚而既没,月代照而舒光。
仰列星以至晨,衣沾露而含霜。
惟逝者之日远,怆伤心而绝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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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国志·刘琰传

陈寿 陈寿〔魏晋〕

  刘琰字威硕,鲁国人也。先主在豫州,辟为从事,以其宗姓,有风流,善谈论,厚亲待之,遂随从周旋,常为宾客。先主定益州,以琰为固陵太守。后主立,封都乡侯,班位每亚李严,为卫尉中军师后将军,迁车骑将军。然不豫国政,但领兵千馀,随丞相亮讽议而已。车服饮食,号为侈靡,侍婢数十,皆能为声乐,又悉教诵读鲁灵光殿赋。建兴十年,与前军师魏延不和,言语虚诞,亮责让之。琰与亮笺谢曰:“琰禀性空虚,本薄操行,加有酒荒之病,自先帝以来,纷纭之论,殆将倾覆。颇蒙明公本其一心在国,原其身中秽垢,扶持全济,致其禄位,以至今日。间者迷醉,言有违错,慈恩含忍,不致之于理,使得全完,保育性命。虽必克己责躬,改过投死,以誓神灵;无所用命,则靡寄颜。”於是亮遣琰还成都,官位如故。

  琰失志慌惚。十二年正月,琰妻胡氏入贺太后,太后令特留胡氏,经月乃出。胡氏有美色,琰疑其与后主有私,呼五百挝胡,至於以履搏面,而后弃遣。胡具以告言琰,琰坐下狱。有司议曰:“卒非挝妻之人,面非受履之地。”琰竟弃市。自是大臣妻母朝庆遂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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